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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探测量队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19-07-31 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队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均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物探测量队定于8月2日在宿州进行。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顺序。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到时间和地点等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考官构成

每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成绩合成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 专业测试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包括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适时在省煤田地质局微信公众号和物探测量队网站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下同)。

体检由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组织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煤田地质局微信公众号和物探测量队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如报考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人事部门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物探测量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7-3318054

监督电话:0557-332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