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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0 年度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1-03-01 0

 

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直工办〔2020〕112 号)、《关于召开 2020 年度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皖煤地党办〔2021〕2 号)精神,现就组织召开 2020 年度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促进党员之间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的目的,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过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和民主测评,对每个党员的表现做出客观的评价,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坚定不移平稳顺利跨越“关口”、坚定不移推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明确会议主题。这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确保平稳顺利跨越“关口”,坚定不移推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践行“两个坚持”、奋力实现“两个更大”,为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光明前景的安徽省煤田地质局而不懈奋斗。

(二)扎实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深入学习2021 年局党委、队党委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加深对我局所处新发展阶段的新使命、新机遇和新挑战的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必要学习资料,传达相关要求。

(三)深入查摆问题。要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局党委决策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职工群众的期待,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听取他们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

结”的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

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工作,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情况,并进行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六)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承诺践诺狠抓整改。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及成员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奔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务求管用、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证。各支部要把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安排,扎实认真抓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召开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治部作为牵头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坚持各负其责、整体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队党委委员要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了解掌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情况,注意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政治部要派人参与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确保工作时效和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 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队政治部。

联系人:王新建    联系电话:0557-331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