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了更好的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及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现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为牵引,以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有计划按步骤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全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类法治培训的内容,通过举行专题报告会、研讨会、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2.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和宪法,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廉洁自律,自觉远离红线、守住底线。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国家宪法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组织开展党章和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以及“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

3.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责任清单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全面推进全队系统的法治建设。

4.组织普法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法治主题演讲比赛。订阅发放“七五”普法统编读本和有关学习读本,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活动。培养选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年活动,做好迎接上级调研、督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根据省普法办督查活动方案,组织并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督查活动。

5.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扎实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创新。主动依托基层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地勘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普遍认同并自觉执行的价值理念、共同意识和行动准则。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6.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在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班组、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中,切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和内容,积极营造和谐安定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生活环境,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委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讲座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干部、中层管理者、基层职工群众等不同对象参加法治讲座、普法教育和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通过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促进全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3.强化工作保障。不断推进法律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队网站、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发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员到位、经费落实,为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考核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队年度党建和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普法工作的单项检查、专项检查或在进行责任目标考核的同时实施综合检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走过场、抓出时效,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奖励。

 

 

 

                            2018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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