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测队测绘质量岗位责任制及奖罚制度

 

为推动我队测绘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测绘项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测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责任感,特制定队测绘质量岗位责任制及奖罚制度。

一、质量岗位责任制

(一)技术负责人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

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技术把关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设计编制、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员
1.深入作业现场,督促和帮助生产技术人员保证作业质量,

并从技术方法上进行指导和培训,切实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2.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秉公检查,对测绘产品质量评定客

观、公正。
3.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和质量评定标准,保证产

品质量准确可靠,及时向总工程师反映质量问题。
4.及时发现产品质量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对过程

检查和最终检查予以质量否决。
5.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检查水平,以适应测绘生产技

术发展的需要。
6.负责技术设计书的审核。
7.编写检查报告,审核技术总结。   

(五)测绘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

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二、奖罚制度

(一)质量是生命。保证我队所有的成果、成图、技术资料的质量达到合格品,是我队的基本宗旨,我队任何职员不得违犯。

(二)我队所出的一切图件、成果资料、报告及其相关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标准,达到合格品,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队。

(三)凡有不合格的产品提交用户,造成我队声誉损失,或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轻微的,予以公开批评,责任检查;情节较重的取消评先、晋级职称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经济处罚,降级及至除名处分。

(四)各工种、各工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我队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强质量意识,保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队。

  (五)加强创优争优活动,各项产品力争良好与创优。

  凡获得市、省、国家的优秀工程奖、优秀成果奖的,根据不同级别、不同名次分别给予精神鼓励奖、物资奖及晋职晋级优先奖励。

具体奖惩标准由我队另行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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